首页 > 教育资讯 > 正文

南昌舞蹈高考加分政策 江西:南昌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4-11-11 00:13:50 | 铭星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36013420隶属于:江西省教育厅
今天铭星网小编整理了南昌舞蹈高考加分政策 江西:南昌职业大学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南昌舞蹈高考加分政策 江西:南昌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高考艺术类加分是怎样安排的?

艺术院校,正常考试分数是占总分数40%左右,也就是说,500分入取,200分高考分数,300分艺术专业分。每个艺术院校入取名额有限,专业好的里面,还得看高考分。从高至低入取吧。 辽宁北方模特职业培训学校简介
辽宁北方模特职业培训学校是由中国职业时装模特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北方模特经纪公司注资举办,并由韩国模特协会合作支持的集培训和推广职业模特、演艺艺员以及视觉营销、时尚设计等相关时尚模特领域的人才培训基地。学校由辽宁省劳动厅、民政厅批准成立,拥有考核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级职业模特等级资质证书的资格。
学校拥有极具影响力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学专家团队和规范的教学管理体系,为模特领域的人才培养和推广以及就业建立一站式会员制服务渠道。更以突出的个性化因材施教课程和充分的职业实训教学,使学员提高自身素养,掌握演艺技能。 2008年北方模特学校高考培训班学员参加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通过率100%。 北方模特职业培训学校高考培训班招生简章高考培训班旨在对学员进行高等院校服装表演与设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考前专业课系统培训。
招生范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具备参加高等院校艺术类高考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教学内容:根据教育部规定的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艺术类考生专业课考试内容组织教学。
培训形式:分为专业课考前预科和考前推介培训两个阶段。
学费标准:专业课预科培训2000元人民币,考前推介培训7600元人民币(以上费用包括服装、模特卡以及考生报考指导、院校推介等项)。
培训方向:向开设模特表演本科专业的72所高等院校输送优秀考生,通过系统的专业课强化培训,使考生顺利通过艺术类高考,进入自己理想的大学。
2008年北方模特学校高考培训班学员参加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通过率100%。
入学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热爱模特表演事业;
2、女学员身高要求1.68米以上,男学员身高要求1.80米以上。
课程设置:
1、基础课:模特形体基础训练、音乐节奏训练; 时装画、美术
2、模特课:模特表演步态和造型基础、时装表演基础、镜头前表现技巧;
3、舞蹈课:舞蹈基本功训练,考生应考自选舞蹈的单独指导;
4、模特的基本化妆造型技能;
5、考生报考指导,院校推介。
师资配置:
中国模特协会主任委员:赵东
中国职业时装模特协会主任委员(原大连工业大学金州校区服装系主任、资深模特培训师):李军
北方模特学校高级指导教师:武玉萍
北方模特学校高级指导教师: 曲迪娜
北方模特学校高级指导教师 :蓝焱
课时安排:
2010年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专业课预备培训班 :
预科班培训四周(学员可选择晚间班或周末班)
星期一至星期五(晚间班),晚18:00-20:00。入学时间: 10月15日。
周六周日(周末班),上午9点--11点,下午1点--4点。入学时间:10月17日
2010年模特表演本科专业高考专业课考前推介班(含考生报考指导、院校推介):
考前推介培训四周(全日制),上课时间:2009年11月30日--12月27日。
上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30,星期五 晚18:00-20:00。特别提示:★报考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考生须知
(一)高考专业课考试内容:
1、量体:测量身高、体重、三围尺寸、肩宽、体差等;
2、模特技巧:模特步态、造型、乐感等;
3、自选舞蹈以及其它专长展示;
(二)高校录取方式:
完成北方模特学校高考培训后,考生应在北方模特学校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有选择的参加各高等院校模特表演本科专业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取得所报高等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书,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招生考试,填报择校志愿,其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本人户籍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各省(市)在180分-320分之间不等,请参考2008、2009年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部分条件特别优秀考生不受此限制,自主招生艺术院校不受此限制),各高等院校将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模特表演专业就业方向:
服装表演专业机构、服装教育、时尚传媒、影视表演、形象设计等时尚机构;模特师资、服装表演编导、模特经纪管理;服装公司、服装企业的设计师或营销管理人才等。
★目前开设模特表演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部分)
北京服装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华女子学院北京城市学院东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科技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沈阳师范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大连工业大学、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山东体育学院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河北科技大学、郑州美术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原工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江汉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华南农业大学惠州学院华南理工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通大学南京艺术学院苏州大学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江南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大学闽江学院厦门理工学院西安工程大学西安美术学院内蒙古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学院、赣南师范学院、南昌航空大学南昌大学云南艺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报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59号(北行国美电器大厦8层)
咨询热线:024-86297729 86297988

南昌舞蹈高考加分政策 江西:南昌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8151南昌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南昌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南昌大学,国标代码为10403,公办院校,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邮编330031。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是江西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国防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内地高中班);保送生;单独考试的运动训练专业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 )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通过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七条 学校现有前湖主校区、青山湖校区、东湖校区、鄱阳湖校区、抚州校区等5个校区。前湖主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青山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东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鄱阳湖校区位于江西省共青城市;抚州校区位于江西省抚州市。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协调相关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三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录取平行志愿超出1:1比例投档到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十五条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书,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六条 普通高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新疆内地高中班、港澳台地区学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组织对保送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和运动训练考生等进行遴选和考核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专业志愿或明确愿意调剂到该专业的考生。
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
(一)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均要求专业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美术类专业(包含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按综合分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50)。
3、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70%以上,按综合分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70)。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一本线65%以上,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音乐学(音乐科技)、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省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参加港澳台联合招生的艺术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按照港澳台联合招生考试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香港免试生录取我校艺术类专业,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依据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学术表现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二)省内(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列入省内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计划的专业,要求文化成绩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外省本科高校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根据考生小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我校列入提前本科批次计划的音乐学(声乐)专业还要求考生省内统考“音乐学(声乐)小专业名次”在全省前100名(含)以内;列入提前本科批次计划的音乐学器乐类小专业要求考生省内统考“音乐学(器乐)小专业名次”在全省前3名(含)以内;列入提前本科批次计划的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省内统考“舞蹈学小专业名次” 在全省前100名(含)以内,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同时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4250px、女生身高不低于4000px。(以上小专业名次考生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2、列入省内艺术类第二批本科A段计划的专业,要求考生成绩达到省考试院规定的相应文化控制线和专业控制线,依据专业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专业还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4250px、女生身高不低于4000px。
第二十条 体育教育专业文理兼收,按照相关省份投档规则从高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及我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所在省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格军检。对高考成绩、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驻校选培办和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按政策对投档考生档案进行全面审查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内地高中班、港澳台联招、香港免试生的录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各省的优惠加分政策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二十五条 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生入学后,除外语类小语种专业外,其他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外语类专业及会计学专业(国际会计师方向)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和口试成绩要求良好以上。
第二十六条 除国防生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二十七条 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其中护理学本科专业身高要求:男生4200px(抚州医学院要求4125px)、女生3900px以上。
第二十八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九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三十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各专业收费标准可到“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三十二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并建立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制度,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为鼓励优秀学生刻苦学习,学校设立新生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奖学、助学措施的详细情况可在“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上查询。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邮编:330047;咨询电话:0791-88305092;传真电话:0791-88304443;网址: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信息来源于“南昌大学官方网站”“江西家园网”

南昌舞蹈高考加分政策 江西:南昌职业大学招生章程铭星网

江西:南昌职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南昌职业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国标代码为13420,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职业本科高校,学校主管部门为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学校是全国首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学校规划发展建设中心授牌的产教融合职业本科课程改革试验学校,是江西省企业网络安全防护证书联盟主牵头院校。学校占地面积千余亩,在校生14000余人,校舍建筑面积39.4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237.5万册,电子图书123万余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9亿元,建有校内试验实训中心2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18个,组建了数字化校园网络,教学生活设施配套完备,校园环境优美。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7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54人(其中正高76人),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有429人,“双师型”教师275人,还有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94人,专业带头人、教学团队满足职业本科教育需要。学校设有经济管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信息技术学院、人文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舞蹈(教育)学院、体育(卫生健康)学院和一个创业学院,形成了商务管理、智能制造、信息技术、艺术创意、文化教育等专业集群,职业教育特色鲜明。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艺术类考生、三校生)的考生。2021年学校招生职业本科专业15个,高职专科专业47个。

第五条学校招生坚持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程序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学校官方网站( )、学校官方微信(nczydx)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官方平台。学校只通过官方平台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七条学校校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前进东路8号。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五)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六)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一条南昌职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南昌职业大学根据国家与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和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参考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统筹考虑,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三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四条学校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办法,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如投档分相同理科依次参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成绩分专业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成绩分专业录取;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相关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学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对于学校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测试的省(市、自治区),承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八条学校对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十九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美术设计类、编导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自治区),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条高职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江西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有权不予录取。

第五章新生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四条学校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其中本科文理类学费23500/年、艺术类28000/年、校企合作专业27000/年;专科文理类学费16000/年、艺术类18000/年、校企合作专业18500-19500/年。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艺术类考生还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七条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省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第二十八条学校奖学金及贫困生助学金: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一)学生享受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和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二等3300,三等2200);

(二)学生可按规定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三)学校设立校级奖助学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定向为贫困学生提供。

第二十九条若学生入学后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严格按《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执行。

第六章颁发学历证书

第三十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职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不一致的,则以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南昌职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收费标准、考生信息、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在网络和相关媒体公开。

第三十三条南昌职业大学招生部门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前进东路8号;邮编:330500;咨询电话:0791-87190000,0791-87191111;网址: ;官方微信:nczydx。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南昌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南昌舞蹈高考加分政策 江西:南昌职业大学招生章程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铭星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铭星网:www.mingxingedu.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南昌舞蹈高考加分政策 江西:南昌职业大学招生章程”相关推荐
南昌学生高考加分政策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南昌学生高考加分政策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南昌工程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以及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全称:南昌工程学院。部标代码:11319。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上级主

2024-12-05 13:29:00
西昌户籍高考有什么加分政策
西昌户籍高考有什么加分政策

西昌户籍高考有什么加分政策根据2021年四川省高考加分政策,持有西昌市户口的考生可以享受加分待遇。其中,高中三年均在西昌市就读的考生可以获得50分加分;户籍是西昌市,但在外市县参加中考的考生可以获得20分加分;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西昌市常住的考生可以获得10分加分。值得注意的是,持有西昌市户口的考生如果选择报考外省市的高等教育自主招生(包括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在考核各项条件时也将获得加分优

2024-11-02 04:03:59
山西忻州高考加分政策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忻州高考加分政策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各省高考状元盘点本文仅为娱乐消遣,旨在鼓励优秀学子并为高中学子提供积极向上的动力,学习真知,成为社会和自我价值的创造者。本内容由非官方民间人士提供,不涉及任何违规炒作行为。宪法赋予言论自由权利,只要不损害他人,不应轻易限制。我们反对唯分数论,成绩的成功只是一生成功的一小部分,人生有多种成功方式。表扬成绩优异的学子,并不与素质教育相悖,成绩差异源于学习能力与习惯,表

2024-12-19 05:19:17
江苏无锡高考加分政策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无锡高考加分政策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类(艺术类)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

2024-12-06 11:32:37
泰州市高考加分政策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泰州市高考加分政策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3.办学性质:独立学院4.招生类型:全日

2024-12-28 16:21:40
舞蹈特长生高考加分政策(特长生高考加分政策2023)
舞蹈特长生高考加分政策(特长生高考加分政策2023)

舞蹈特长生高考加分政策法律分析:艺术特长生是学习普通专业的,课余参加文化活动,高考时只降低一点分数,一般20分.少数降低到一本线.这些学校主要就是清华,北大等国内一类院校.艺术院校对才艺要求比较高,如果你舞蹈水平很一般的话,是很难考上的.找个专业老师辅导的话,费用也是很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一条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

2024-10-19 16:04:21
舞蹈特长生高考加分政策 学舞蹈不考级高考能加分么?
舞蹈特长生高考加分政策 学舞蹈不考级高考能加分么?

舞蹈特长生高考加分政策舞蹈特长生高考加分政策如下:法律分析:不加分。全国各省市高考加分政策不同,每年都会公布最新的高考加分政策,但从目前加分政策来看,舞蹈考级高考一般是不加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2024-11-08 21:05:43
高考生艺术加分政策文件 舞蹈特长生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生艺术加分政策文件 舞蹈特长生高考加分政策

特长生高考加分政策2021法律分析:部分拥有考级证书或比赛获奖证书的书法特长生高考可加20分;个别地区的艺术特长生甚至可以享受到40—50分的高考加分政策。法律依据:《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

2025-01-09 17:27:58